各教学单位:

  根据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》[京教函〔2007〕273号]文件精神,近期全面开展2007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一、申报工作
  (一)申报项目(教材)层次、范围
  1.适用层次
  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、北京高等教育普及化及教育类型多样化的发展,编写适应层次为本科生、研究生、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教材。
  2.项目形式
  文字教材、文字+电子教材。
  3.项目类别
  (1)拟修订的教材
  根据科学技术发展、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,对2004年12月31日以前出版,曾获得省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和在学校教学中发挥过重要作用、具有良好使用效果的教材进行修订。
  (2)拟新编的教材
  拟新编的教材要充分反映各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,在内容和体系上要有明显特色。
  重点是新兴学科、边缘学科、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等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(专业)教材。
  (3)高等职业教育(高专)类教材
  紧密结合北京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,注重总结相关院校的专业特色和实践性教学经验和成果。
  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、其他高校合作,共同开发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、突出应用性技能培养的实习、实训类教材。
  (二)申报说明
  1.申报的项目要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、新目标和新要求,集中体现有利于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的协调发展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。
  2.申报项目的第一编者应是我校教师。申报工作由第一编者负责。每一项目申报主编原则上不超过两人。(注:2007年批准的立项项目应在2009年12月底前按批准立项的内容完成教材出版)
  3.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全部的试用讲义或不少于一万字的样章(需含绪论),修订教材需附原教材。(一式一份)。
  4.本次立项不受理系列教材。套书(如上、下册)可以申报。
  5.已列入国家级“十一五”规划选题的教材,不再受理。
  6.为保证立项教材出版质量和秩序,“十五”以来,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市教委确认了一批出版社,作为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的参与单位(见附件2)。每个申报项目可从中选择2个作为本项目的意向出版单位,通过立项后,市教委根据作者意向,推荐、确认出版单位。
  7.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的参与单位(见附件2)可以结合《北京高校“十一五”教材建设规划的意见》(京教高〔2006〕25号)和本单位教材建设计划,参加立项申报。所推荐的申报项目要通过第一编者(北京高等学校教师)所在高校统一申报。申报时注明推荐单位。
  8.第一编者对所申报的立项项目特别是拟修订的教材,在申报前应先确认拟修订版教材的版权归属,避免版权纠纷。
  9.申报的项目应突出本校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。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委员会对本校申报项目作可行性的初审和推荐,签署学校推荐意见,加盖学校公章。
  (三)申报材料
  1.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《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1),打印稿一式三份(左侧装订,A4纸打印)及电子文档一份。
  2.材料报送:
时 间:7月2日至6日
地 点:中国农业大学教材服务部(东区:图书馆后,西区:新教学楼1125)。
联系人:付立忠 ;电话:62736971, 62732801;E-mail:jiaowu@cau.edu.cn
  二、评审工作
  (一)市教委组织学科(专业)评审组对所申报教材项目进行评审。评委主要从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学科评委资源库中选聘。
  (二)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(高专)类教材立项质量,该类教材将单独组织评审。
  (三)通过评审的项目,市教委将给予资助。
  (四)立项教材出版时,封面使用“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”统一标识。
  三、学校相关政策
对我校通过2007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评审的项目按相关政策给予1:1配套资助,列入2007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的教材,出版后给予1万元的奖励。
 

附件:  1.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申请书
          2.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参与单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农业大学教务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